日前获悉,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12月5日正式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,并印发了《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》和《国家智慧城市区、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》两个文件,于即日开始试点城市申报。
据报道,办法指出,建设智慧城市是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、推动新型城镇化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。
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应具备以下条件:
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已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“十二五”规划或相关专项规划;已完成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编制;已有明确的智慧城市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和保障渠道,如已列入政府财政预算;责任主体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组织管理。
“智慧城市”建设将带来2万亿大蛋糕
“智慧城市”本是IBM实验室里的概念,意在通过综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、整合信息资源、统筹业务应用系统,加强城市规划、建设和管理的新模式。
该模式需充分借助物联网、传感网,涉及到智能楼宇、智能家居、路网监控、智能医院、城市生命线管理、食品药品管理、票证管理、家庭护理、个人健康与数字生活等诸多领域。
目前,国内智慧城市的建设主要集中在RFID相关技术发展、电信业务及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、ICT基础设施建设、认证、安全等平台和示范工程等。